「金融評議中心不止要排紛解爭,評議案件也是最好的金融教材,可以推廣全民金融教育。」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滔滔不絕的闡述著,這個過去大家比較不認識的金融周邊單位,其實蘊藏極大的能量。她以「志工做志業」的心情接下評議中心董事長一職,就是希望透過自己的法學專業、及對教育及人文關懷的熱忱,將評議中心從金融仲裁的功能,再擴大到金融教育及金融知識推廣單位。
父親是公務員、母親是老師,北一女中到台大法律系法研所畢業,執業律師後又考上公費,到美國杜克大學拿到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,典型學霸的林志潔,常被誤為家境優渥的外省女孩,其實父母都來自雲林農村,靠著公平的考試制度翻轉人生。
從小自律嚴謹 全力以赴
林志潔6歲前在雲林鄉下跟外婆住,說一口流利的台語,大學時還創立台灣歌謠社。家境雖僅是小康,但父母不重男輕女,願意投注教育資源在林志潔與妹妹身上。父親對林志潔要求嚴格,只要參賽就必須全力以赴、奪取名次,因為父親認為既然女兒有比上一代更好的資源,人生就該比父母更出色,凡事要求120分,也養成林志潔自律嚴格的習慣。
國中時就敢衝到校長室,反應學校分人情班及普通班是不公平不合法的林志潔,建議所有年輕人:「你要做自己,就先要有實力、有底氣」,知識與不斷的學習,是強化實力最好的方式。林志潔從小就愛大量閱讀,無論天文、地理、歷史、文學,只要抓到書就看,同時積極參加競賽,從辯論、作文、演講、朗讀、注音、歌唱、書法,無役不與,奠定林志潔極強的「轉譯」能力,雖是法律學者,但能將艱難的法律條文、轉譯為淺顯的言論和文字,去感動、激勵、說服聽眾。
斜槓人生 一天當48小時用
林志潔的人生似乎永遠在「多工處理」,她形容自己無法安於只有一份工作,總是活在多重宇宙中。在台大法律系時就開始打工,當研究助理、課堂助教,大學畢業考上律師,白天執業,晚上還去補習班當老師,24歲時又接下月旦法學雜誌副總編輯,27歲考取公費留學的月薪已超過26萬元。
在美國念完博士時,美國律師事務所以年薪650萬元聘林志潔去香港工作,但最後林志潔選擇回台灣交大科法所當教授,原因是「去別人的土地或許能個舒服的人生,但對於大環境的改變卻無能為力,只有回到自己生長的地方,教育自己的孩子,才能讓自己成長的土地變得更好。」
林志潔不只是位教授,也是性別平權推動者、司改國是會議委員、中央廉政委員、法院和地檢署許多重大財經案件的鑑定人,2020年9月接下評議中心董事長,由於全家都在新竹,一開始林志潔每天新竹、台北通勤,即便天天都評議中心上班,為了不放棄學術研究及教學,林志潔在評議中心只領取每月不到一萬元的車馬費,每天身兼數職,看似一天有48小時的運轉著。
辯才無礙 公理正義一姐
法學專業、對社會改革和公理正義有理想,辯才無礙又有強烈利他情懷,也許就是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看重林志潔的地方。黃天牧給林志潔五個期待,一是評議制度的專業和公正要持續精進;二是與司法間的互助交流,有效解決金融爭議;三是善用自己的外語能力和國際觀,強化國際合作及建立連結,吸取國際經驗與新制;四和立法院保持良好互動,聆聽民意,讓金融保護法規等與時俱進;五是與媒體合作,推廣金融知識,提高民眾金融素養,這也能落實黃天牧念茲在茲的「普惠金融」、「公平待客」的理念。
林志潔接下評議中心董事長時,用了一個小故事期許自己和同仁:有三位石匠在做築牆工程,第一位說我在砌牆,第二位講我是在蓋教堂,第三位說我正在蓋一個可以萬世流芳的偉大建築。每一份工作的價值,端看你對待工作的心態,若能以志業的格局面對挑戰,別人亦能感受,不同格局產生不同影響力,希望評議中心用「前途無限遠大、充滿無限可能」向前努力。
為消費者培力 建構防護罩
「消費者需要保護,但也要培力,沒有節制的保護會寵溺成巨嬰。」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說,評議中心不叫消費者保護中心,就是因為在協助消費者排紛解爭,保障權益時、也要「培力」民眾,強化消費者的自身能量,讓大家學會自我保護和負責。
許多金融消費者爭議,社會常站在排富的角度,一面倒的傾向賠錢或哭訴的消費者就一定是弱勢,曾被專家形容成「理盲又濫情」。
林志潔卻用另一種角度看待這樣的情況,她認為台灣民主化才30年,這種現象很正常,就好比小朋友想要衝刺百米容易跌倒,因為雖然希望快如炫風,但肌肉還不夠發達。台灣在法制與市場快速接軌國際的同時,公民社會的「肌耐力」還必須培養,這只有靠不斷的教育與推廣,才能提升民眾的素養,邁向民主的成熟期。
林志潔期許評議中心下一個10年,對金融消費者必須「保護」與「培力」並重,除用公平合理原則去衡平強弱勢,更要針對不同群體的需求,分析理財的風險、教導正確的觀念,否則消費者永遠長不大,對消費者更為不利。
林志潔說,金融機構擁有資訊和經濟的優勢,受託為消費者服務,提供消費者商品,當然要善盡管理人的責任,但評議中心具準司法屬性,要公正客觀,金融機構有錢不代表該被「勒索」,公正性應建立在評議的專業和獨立上。
為了讓評議更具有專業和獨立性,評議中心訂有專業自律規範,更有固定的進修課程,林志潔說:「金融商品和服務都日新又新,評議和教宣同仁也要與時俱進,才能真正落實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和培力。」
林志潔小檔案
◎學歷: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
◎現職: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
◎經歷: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、中央廉政委員、陽明交大科法學院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、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。
新聞出處 : https://ctee.com.tw/people/interview/636030.html